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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与老龄事业发展论坛简报

时间: 2024-06-19

老龄事业是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致力于推动与满足老年人群生理、心理、社交、精神等需求相关的各类服务和支持的社会系统,其目的是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和幸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简称“五所”)的目标。总体而言,老龄事业属于公共事业,是具有一定福利性的社会事业,即是由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组成的混合产品。

随着我国快速步入老龄社会,相关研究逐步从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社会老年医疗保障水平提高、社会老年救助制度完善、老年教育保障加强等众多方面聚焦于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结合。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84 号),提出了医养结合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五大重点工作方向,以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2022年7月,国务院转发国家卫健委等11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指出,“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由此可见,医养结合已成为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核心内容。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形成了多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根据养老主体和医疗主体在医养结合中的作用,医养结合模式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是,养老+医疗型。这种模式以养老为基础,辅以必要的医疗服务。举办主体通常是政府办的福利院(敬老院)、社区,也有部分民办或企业办的养老机构。该模式提供的医疗服务基本是门诊服务或简单的住院服务,民办或企业办的养老服务收费相对较高,医疗服务常常受到医疗保险制度的制约。

二是,医疗+养老型。这种模式以医疗服务为支撑,养老服务为医疗服务的拓展或延伸。举办主体主要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这种模式逐步成为医养结合的新趋势。该模式医疗与养老边界比较模糊,存在过度医疗风险,养老费用相对较高。

三是,养老+医疗合作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协议联合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该模式有助于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整合,如果双方存在利益或责任边界歧义,或是协调机制、约束机制不健全,可能出现不能完全履约,损害老年人利益的情况。

四是,其它类型。实践中还有养老机构把文化、康复、互联网、健身等项目融入医养结之中,丰富了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一、医养结合与老龄事业发展论坛

2024年6月2日,湖北省医养结合与老龄事业发展论坛在十堰市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湖北省老年学学会主办,十堰市太和医院承办。来自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湖北省老年学学会的专家、学者,以及湖北省民政厅与湖北省卫健委相关部门领导出席了本次论坛。

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书记罗杰、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会长郑宏、湖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处长孔习兰先后致辞。罗杰重点介绍了十堰市太和医院以“医疗托底,康养延伸”为特色的医养结合实践,以及医养结合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思考。郑宏指出我国公立医院在规模快速扩张后,特别是新冠疫情之后,面临着如何发展问题,十堰市太和医院的实践给我们很多启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单独看来没有问题,但老有医养就有问题,这就是本次论坛的意义所在。孔习兰强调,作为湖北省老龄工作的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从人类社会应对老龄化的经验来看,健康老龄化是最经济、最实惠、最有效的手段。

十堰市太和医院武当山院区院长曾少波以《深耕康养福地,绘就大健康行业新标杆》为题,介绍了医院区利用武当山独特的人文资源及太和医院优势,推动十堰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经验。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老龄科研基地综合科研办主任陈昫在会上作了题为《银龄时代的康养探索:基于医养结合的思考》的专题报告,提出湖北省老年康养应采取“四四治理”的建设策略。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主任于普林、候任主任委员张存泰、中国医药卫生文化协会健康分会会长李骥、湖北省老年学会副会长刘承云、湖北省卫健委老龄健康处处长周静平、湖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科长陈重琳、武汉大学健康研究院副院长肖海燕、武汉大学护理学院教授张青、湖北省房县县委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干部何洋、北京利霖健康教育促进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蒋逢涛等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思想碰撞。湖北省老年学会会长毛宗福作论坛总结发言,他指出,通过这次论坛,我们收获很多,第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老龄化对于各行各业,特别是大健康领域是机遇;第二,老龄化、银发经济、医养结合存在说得多、做得少,成功案例少问题,太和医院的实践使我们看到了希望;第三,湖北省老年学学会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建设和完善,积极开展适宜技术评估和医养结合所需人才队伍的培训。

6月3日下午,十堰市政府召开十堰市医养康养产业发展座谈会,副市长朱云慧、市民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农业局、文旅局、太和医院、人民医院等部门领导及部分专家参加了会议。太和医院、人民医院介绍了自身医养结合的探索,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们就十堰市医养结合的不同层次需求、供给状况、医养结合机构的运营管理、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资源的整合以及合作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朱云慧副市长最后总结道,这次论坛给十堰市送来了新的理念和想法,可以帮助我们解困惑、补短板,助力十堰市高质量发展;目前十堰市医养结合有需求、有优势、有前景,希望各部门在落实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加强协同,积极推动商业(医疗、养老)保险的介入,通过引领和整合,促进十堰市老龄事业发展,并希望与武汉大学和各学会、协会深度合作,把十堰市医养结合做大做强,争做全省、全国样板。

二、论坛关注的若干问题

满足老年人对生活质量和医疗健康的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健康水平,降低老年人对家庭和社会的依赖,是人口老龄化快速进展、老年人口规模迅速增长背景下实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基础,也是近些年居民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核心诉求。基于老年人群中80%在家中养老,10%在养老机构中养老和10%在医院中养老的现实,发展不同层次养老服务与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医养结合模式是老龄事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本次论坛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养结合性质的再认识;二是医养结合的体制机制、制度供给、资源整合;三是医养结合中医疗保险介入,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商业医疗保险的补充、长期护理险的推行;四是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医疗行为标准、规范的建立与评估;五是人才队伍的培养,如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以及医养结合管理人员等。

三、论坛达成的几点共识

与会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就老龄事业发展中及其医养结合中的科学研究、跨学科合作、科学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医养结合是准公共产品。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政府及利益相关主体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一般而言,政府基于公共财政能力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超出部分由其他主体分摊,因此,鼓励公立医院、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个人)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重点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需求。如公立医院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站点、开展上门医疗服务等方式,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第二,探索和完善医养结合的新体制、新机制。现有体制下医疗和养老以及与之相关行业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导致医养结合说得多、做的少,部门之间协调困难的碎片化局面。所以,应该鼓励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探索,突破现有体制的限制,形成医养结合新体制、新机制。基于营利或非营利项目管理,引导非营利性机构(公立养老院/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营利性/非营利性),鼓励营利性机构(医院/养老机构)开展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同时加强医养结合的制度供给,如医养结合中医疗服务目录和支付方式改革,长期护理险的尽快落实,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介入,养老救助和医疗救助等。

第三,医养结合机构及其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建设和完善及其评估。强化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管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第四,加强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是基础,医疗是支撑,关键是人才。揆诸现实,一是养老护理员的不足,二是医疗护理员的短缺,三是医养结合运营人才匮乏。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医养结合人才培养迫在眉睫,医、护、康、养人才培养应作为职业学校的重点发展方向,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做好相应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弥补医养结合人才短缺。

第五,鉴于十堰市医养结合实践,湖北省老年学学会准备以十堰市为样本,深入调查研究,共同努力把十堰市建设为医养结合的全国样本。

在事业层面上,医养结合就是要“有”保障,即政府通过保基本、兜底线,让特殊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困难老年人、高龄失能老年人享受到基本医养结合服务;在产业层面上,医养结合就是要就是要“优”供给,即提供高品质、个性化、多样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满足部分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需求。正确处理好事业与产业关系,也就是处理好医养结合中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供给,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湖北省老年学学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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